受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对其信息中心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MHG1760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信息中心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内容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数量
技术规格要求
A3彩色打印机
1台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针式打印机A
2台
针式打印机B
8台
打印复印一体机
17台
复印机
1台
扫描仪
1台
单反相机
3台
交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送至指定地点。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提供其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4日每天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号楼2单元22层2202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接受查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新区体育中心体育场西入口202区汉庭酒店三楼会议室。
7.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洛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网》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使用单位: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信息中心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46号
联系人:孔先生
电 话:0379-659211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何先生、孙女士
电 话:0371-69136955、0379-65527717
传 真:0371-69131088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