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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公安局4G公安侦查视频传输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浏览量:1727  发布时间:2017/9/7 15:14:00

本采购项目为南阳市公安局4G公安侦查视频传输系统采购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审批编号为:宛财采购349-3号,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南阳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YZJXJ2017-60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4G公安侦查视频传输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4G公安侦查视频传输系统一批(技术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部分)

四、项目预算金额:49万元

五、询价通知书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室(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15日  上午9: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  上午9:00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5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17年6月、7月、8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4、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标时提供)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在相关网页查询结果;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2016年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的任意一月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凭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询价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市公安局

地  址:南阳市张衡路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703770677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6626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