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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工程嵩县项目区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量:1737  发布时间:2017/9/7 11:35:00

一、招标条件

2016年度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工程嵩县项目区实施方案由洛阳市水务局以洛水保〔2017〕4号文进行了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支持资金,项目法人为嵩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2016年度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工程嵩县项目区位于焦涧川流域,焦涧川属伊河左岸支流,发源于熊耳山北侧大楼怀一带,流经楼上、官亭、总管庙、闫庄、店上、大安头等村,在陆浑村北注入伊河,干流总长30km,流域面积147km2,焦涧川上部属土石山区、下部属黄土丘陵区,流域内最高峰露宝寨海拔1492m,汇入伊河处海拔高277m,相对高差1215m。该流域位于国家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项目区水土流失面积8.31km2,其中已治理面积1.57km2,未治理面积6.74km2,2016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工程规划面积6.3km2。

2.2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分为1个施工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建设内容是项目区内官亭、范庄岭、毛庄等3个行政村新修水平梯田8.9hm2,经果林52.6hm2,封育治理568.5hm2,新修谷坊70m、砼蓄水池2座(50m3)、沉砂池2座,排水沟0.45km,田间道路3.4km,提水工程1处。

2.3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6)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指: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并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查询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等),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7日08时30分至2017年9月13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om)-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非中心会员的投标人,请尽早到中心办理会员。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7日8时30分至2017年9月13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om)-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下载招标文件,非中心会员的投标人,请尽早到中心办理会员。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9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嵩县白云大道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6331139

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0379-60168157

电子邮件:lyzf0379@163.com

行政监督机构:嵩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9-6633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