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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化工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3234  发布时间:2017/9/7 8:32:00

濮阳市化工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续建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建筑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濮阳市化工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续建工程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3、建设地址:濮阳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内(户部寨镇、文留镇)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

5、总投资金额:约2.85亿元;

6、勘察设计工期:20日历天    造价咨询工期:20日历天  

建筑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监 理 服务期:施工中标工期及保修期

7、质量要求:合格

8、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工程勘察(野外勘察工作、室内实验、资料整理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评审的组织、批复等、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

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建筑工程:施工图纸、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监    理:该项目施工工期施工过程中及保修阶段中的全部监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勘察设计;          第二标段:造价咨询;

第三标段:建筑工程;          第四标段:监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2.1第一标段勘察设计资质要求:

2.1.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1.2拟任项目负责人:①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证明(原始缴纳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证明(原始缴纳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2.1.3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报告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类似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类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

2.1.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2.1.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2.2、第二标段造价咨询资质要求:

2.2.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2.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原始缴纳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2.2.3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报告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4类似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类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

2.2.5须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2.1.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2.3、第三标段建筑工程资质要求:

2.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本人签字),与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原始票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2.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与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原始票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2.3.5人员要求: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需具有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原始票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2.2.6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报告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7类似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3.8须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2.3.9提供在项目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投标人为央企的,应出具本企业允许本次投标的相关会议文件。

2.3.10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2.4、第四标段监理资质要求:

2.4.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企业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4.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无在建承诺书,及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证明(原始缴纳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2.4.3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报告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4类似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类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

2.4.5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2.4.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9月6日 - 9月13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 09 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 3万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 3万 元;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  80万 元;第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 3万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投标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393-8983003

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3033990057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