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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绿化管养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3587  发布时间:2017/9/6 17:59:00
1. 招标条件

受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其绿化管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机关、王新庄污水处理厂生活区、八岗污泥处理厂、马头岗污泥处理厂、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的绿化养护工作,具体为草坪、灌木、乔木,花卉的管养及上述绿化养护范围的道路环境卫生等。

2.2项目地点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机关:位于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王新庄污水处理厂:位于郑东新区七里河与东风渠交汇处.

八岗污泥处置厂: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龙岗办事处八岗镇八阎家村南。

马头岗污泥处理厂:位于郑州市惠济区中州大道与贾鲁河交叉口向东500米。

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具体地址为中牟县姚家镇规划新城以北区域,郑民高速以南,灌区南干渠以北,省道S223以东,黄坟以西,北临小清河。

2.3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6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

3.2投标人须有正在执行的同类项目的业绩2个,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单位请于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 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办理报名手续。

4.2报名时请携带如下证件、材料:(1)投标人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 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4)提供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5)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6)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以上资料报名时(除第(3)项外)均需审验原件,所有资料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者其报名将被拒绝。

5.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org.cn)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 系 人:陈省达                         

电    话:0371-63985355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邮    编:450002

联 系 人:万雪桢

电    话:0371-69131983

    传    真:0371-6913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