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乡镇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
变更公告
叶县乡镇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由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7年8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澄清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叶县乡镇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
采购编号:YZC2017-GB-196 招标编号:CDZBFW-2017-1347
二、变更内容:
1. 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四、评分因素及标准”的“A5气源保障”中内容:“2、因特许经营权项目的特殊性地域性,具有能满足项目所在地需要的可供应的管道气气量指标证明的得5分;”
现变更 “A5气源保障”中内容为:“2、因特许经营权项目的特殊性地域性,具有能满足项目所在地需要的可供应的管道及气量指标证明的得5分;”
2.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四、评分因素及标准”的“A6 类似业绩”中内容:“投标人每提供一份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协议得1分,满分8分。”
现变更 “A6 类似业绩”中内容为:“投标人能够提供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乡镇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协议书的得8分。”
3.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四、评分因素及标准”的“A9 燃气项目运营管理经验”中内容:“投标人从事管道天然气经营、管理业务以5年为基数,每增加1年加0.25分,最高加2分。”
现变更 “A9 燃气项目运营管理经验”中内容为:“投标人从事管道天然气经营、管理业务以5年为基数,每增加1年加0.5分,最高加2分。”
4. 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四、评分因素及标准”的“A9企业荣誉”,现变更为:“A10企业荣誉”。
5、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四、评分因素及标准”的 “A10建设工期”中内容“投标企业承诺在中标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建成覆盖项目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内(洪庄杨、龚店(含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邓李、廉村、水寨、仙台、任店、夏李、常村、叶邑、龙泉、辛店、保安)全部乡镇的天然气管网的得8分;未承诺的不得分。累加最高得8分。”,现做变更如下:
“A11建设工期”:“投标企业承诺在中标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建成覆盖项目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内(洪庄杨、龚店、邓李、廉村、水寨、仙台、任店、夏李、常村、叶邑、龙泉、辛店、保安)全部乡镇的天然气管网,并做出明确、可行的关键时间节点安排及承诺(时间进度暂以2017年10月10日为基点进行安排)。投标企业以加快项目进度为核心,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及相应的保证措施,以投标企业所做承诺的内容、方案的可行性、保证措施的可具操作性在3-8分之间酌情给分,缺项得0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0375-7062679
地址:平顶山市叶县广安路北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18937566014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西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