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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金明区水稻乡杨桥村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818  发布时间:2017/9/6 17:05:00
开封市金明区水稻乡杨桥村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金明区水稻乡杨桥村道路新建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开封市金明区水稻乡杨桥村道路新建工程

2.2招标编号:YXKF-2017-21    

2.3建设地点:位于开封市金明区水稻乡杨桥村。新建砼道路,道路宽2.5米,长10342米;新建砼道路,道路宽3.0米,长858米。路面结构做法;10厘米水泥混凝土(抗折强度4.0MPa)+15厘米水泥稳定土(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1.0MPa);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监理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格

2.7项目估算价:234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开封市金明区水稻乡杨桥村道路新建工程施工

监理标段:开封市金明区水稻乡杨桥村道路新建工程监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五个月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缴纳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含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为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五个月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缴纳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3施工标段及监理标段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要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被查询人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审时提交评审小组使用,本项目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无行贿查询申请函;

3.4信誉要求:根据最高院及九部委法【(2016)285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中;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本项目拒绝被列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报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5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5室 11号窗口报名。

5.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16 时 30 分在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5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5室11号窗口提交以下资料三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资料装订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一份查询无行贿所需的资料。

监理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总监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以上资料装订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一份查询无行贿所需的资料。

    注: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此外投标单位还应单独提交3. 3(3)项目所规定的资料,以理机构向检察院机关提交并查询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招标文件施工标段售价 1000 元,监理标段300元/套,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现金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祥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5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22610833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22307212                              

电子邮件:hnyuxin006@163.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账    号:6517  6010  1548  0000  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