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潢川县杨围孜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量:1989 发布时间:2017/9/6 16:14:00
1 招标条件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潢川县杨围孜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农[2017]37号文进行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招标人潢川县中小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杨围孜灌区是潢川北部的一个重点中型灌区,以提淮河水灌溉为主,站首分为东西两站,分别位于潢川县北部的魏岗乡杨围孜村、辛店村,担负着魏岗、来龙、隆古、付店、春申、定城6个乡镇办事处的灌溉任务。灌区现有西站、东站、单庄3条干渠,全长25.3km,支渠24条,全长95.5km,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6.2万亩,实灌面积8.5万亩,人口8.55万人。
潢川县杨围孜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本次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干支渠渠道砼衬砌12.643km;暗涵0.38km;新建、改建渠系建筑物122座,管理设施维修1处。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监理标和1个施工标。
(一)监理标
监理标(合同编号:HCYWZJG-JL):潢川县杨围孜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二)施工标
施工标(合同编号:HCYWZJG-SG):干支渠渠道砼衬砌12.643km;暗涵0.38km;新建、改建渠系建筑物122座,管理设施维修1处。
2.3计划工期:
监理标拟定服务期为18个月(含保修期12个月)。
施工标拟定工期:6个月,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要求
3.1监理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4)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5)2014年9月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以合同日期为准)。
3. 2施工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2014年9月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日期为准);(6)近3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标)、项目经理(施工标)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必须派代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网络截图)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身份证、第3款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8日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处。
5.3逾期送达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规定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安排。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8.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账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缴纳方式和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前以投标人名称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 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3)关于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注意事项: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保证金收退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A、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B、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C、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中小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阮先生
电 话:0376-393344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8639809513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2209
水行政监督部门:潢川县水利局
电 话:0376-3959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