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市支队关于武警平顶山支队勤务中队宿舍楼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ZBSG-2017-1529)
一.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市支队关于武警平顶山支队勤务中队宿舍楼改造工程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市支队关于武警平顶山支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市支队关于武警平顶山支队勤务中队宿舍楼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市支队关于武警平顶山支队勤务中队宿舍楼改造工程项目;
2.2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具有该类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且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该承诺书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3.7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3.9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0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资质、转包、分包。
四.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4.1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18时00分;
4.2报名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路南段锦绣星龙7号楼二单元902室)
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其余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本次报名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到场,未按要求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售价:文件600元,图纸600元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武警平顶山支队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市支队
联 系 人:董先生
地 址:平顶山市凌云路中段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路南段锦绣星龙7号楼二单元90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637586119 13592198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