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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天眼”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2051  发布时间:2017/9/6 11:49:00

尉氏县“天眼”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公安局委托,就尉氏县“天眼”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尉氏县“天眼”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2017020

1.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4建设周期:5个月;

1.5采购预算:监理标段70.00万元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

1.7项目简介:本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包括新建监控和已建监控系统整合接入两部分。新建监控内容包括安装2100个星光级高清监控摄像头(高清星光级枪型摄像机1800个、高清星光级球型摄像机300个),高清微卡口系统20处,高空瞭望制高点2台;360度全景摄影机1台;已建监控系统整合接入包括尉氏县交警电子警察和卡口监控平台、尉氏县平安建设监控平台等不同警种和部门建设的视频监控平台以及社会单位已建视频监控资源。本期视频监控系统需与尉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共享平台联网对接,实现全县视频监控资源统一共享共用。(由中标供应商按照设计方案、设备技术参数要求负责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政府购买使用五年)。

1.8招标范围:一、二标段施工过程及五年租赁期间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拟任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投资额不低于5000(含)万元类似工程项目(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授权代表、项目总监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授权代表、项目总监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

5、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并在报名时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查询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并清晰可辨;)。

6、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授权代表、项目总监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授权代表、项目总监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

三、投标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到 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至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100米宏泰大厦四楼)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本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投标人提供原件查看,留复印件一份。投标人须确保所供资料真实有效。

(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9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100米宏泰大厦)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2017年 9月 27日 9 时 00 分

5.6开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100米宏泰大厦)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代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22065036

地    址:尉氏县城行政中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耿女士

电    话: 15737853557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7层和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