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富迪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度垃圾清运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高新富迪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富迪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度垃圾清运供应商入围项目
2.2招标编号:TAHP-2017-104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招标范围:施工占压区域垃圾清运、土方回填
2.5入围家数:叁家
2.6供货周期:一年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等经营范围(投标人须在郑州市城管局核准备案范围内);
3.2投标人应具有《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自有或能够租赁具有《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进行垃圾清运、投标人应具有50万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垃圾处理区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4.1报名时间:2017年09月06日至 2017年0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正光路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B座8楼808室。
4.3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投标人在郑州市城管局核准备案范围内的证明材料,《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或租赁具备《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资质证明或租赁协议;
(3)投标人应具有50万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垃圾处理区域(提供场地租赁协议或自有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或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中心出具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年度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为公告之日起);
( 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或资料报名时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高新富迪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580125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371-8993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