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2017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光山县2017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光山县2017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光山县2017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光山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光山县2017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开挖疏浚渠道 50条,长18.76km;硬化渠道 43条,长17.27km;配套建筑物716座;小型蓄水工程 18 座、拦河坝2座;电灌站2座; 农田林网植树2.03万株;新修主支干道32条长 13.17km。
光山县2017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硬化渠道4条,长1.76km;新修拦河坝1座;配套建筑物41座;小型蓄水工程 7 座;农田林网植树0.95万株;新修主支干道18条长 9.25km。
2.2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7】102号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2.4项目工期: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1个林业措施标,14个施工标,具体内容如下:
2.5.1 监理标:承担光山县2017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光山县2017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全部建设监理工作。
2.5.2 林业措施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3施工标
施工1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2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3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4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5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6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7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8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9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10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11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12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13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14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施工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其中之一);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2014年9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以合同原件为准);
(5)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其中之一),近三年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职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7)用于本工程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30万元(以银行资信证明为准);
3.3监理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5)2014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
3.4林业措施标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⑵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企业2014年9月1日以来有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原件为准);
⑷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的经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7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8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或总监,出具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3.9施工标投标人最多可对本工程施工标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法定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光明大厦)三楼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报名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的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4.3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6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9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山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胜
电 话:15978366168 0376-8858264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西城科技大厦A座12层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17839739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