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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城路大修改造(人民路-玉凤路段)交通、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浏览量:1605  发布时间:2017/9/6 10:07:00

 招标编号:ZXYZB-2017-36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商城路大修改造(人民路-玉凤路段)交通、绿化工程已获得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郑发改投资【2016】588号,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商城路大修改造(人民路-玉凤路段)交通、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

2.3投资估算:约 350 万元;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质量及工期要求:

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

质量

工期要求(日历天)

一标段

郑州市商城路大修改造(人民路-玉凤路段)交通工程

合格

90

二标段

郑州市商城路大修改造(人民路-玉凤路段)绿化工程

合格

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所使用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

(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投标企业在郑州市具有完善的服务机构(①有专业齐全的施工、维护队伍;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③有相应的施工设备);

(4)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2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道路交通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相类似的经营范围;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绿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 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道路绿化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信誉要求:

3.3.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3.2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之日前);

3.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7 年 09 月  06  日至 2017 年 09  月  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4.3 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一标提供);

(4)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业绩证明(符合本公告3.1的规定);

(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本公告3.3的规定)。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除外,但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留A4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送达地点;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 李女士     

单位地址:郑州市岗杜北街16号      

电    话: 0371-63841160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单 位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联 系 电 话:18037685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