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信阳市前进广场人防工程(土方部分)项目已由信发改城市〔2017〕128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信阳市人防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项目名称:信阳市前进广场人防工程(土方部分)项目;
2.2 招标编号:FDZB-F-2017-132;
2.3 建设地点:羊山新区规划建设的前进广场下面,新十六大街南段56号,新十六街以东,康诗丹郡以南、牛旺民族饭店以北;
2.4 建设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且应在本单位从事过1年及以上工作(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为准,补缴不予认定);
3.4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度(指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开始提供;
3.6 具备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 外省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8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指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查询信息须包含单位、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经理);
3.9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网页截图);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5日至9月11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同时须提供近两年度企业年报信息)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委托人近半年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法人领取者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④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的查询信息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出售;每标段每份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人:信阳市人防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单先生
电 话:0376-6223871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敏华
电 话:0376-6300001/13939787300
监督单位: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电 话:0376-622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