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郏县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2017】6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郏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80%,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郏县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JZC2017-079Bg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郏县薛店镇、冢头镇
规模:建成高产稳产田1.4万亩。其中灌溉水源工程:新打机井236眼,维修老井19眼,含配套;建筑物工程:新修桥4座,新修管涵5座;田间道路工程:新修5M宽机耕路800M,新修4M宽机;电力配套工程:规划23个台区,新建配电房23座,配套变压器23台等;农田防护林:栽各路 大叶女贞1120株;其它工程:修建标志牌。(具体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总投资:约1800万元。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郏县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9个标段。
一标段:路桥涵工程(薛店北、谢庄村-李庄村等)
二标段:路桥涵工程(青杨庙南-下宫、青杨庙)
三标段:路桥涵工程(冢头镇南三郎庙、小李庄、任刘庄等3个村)
四标段:路桥涵工程(青杨庙南、青杨庙南-青杨庙东等)
五标段:路桥涵工程(下宫、下宫-薛庄、薛庄等)
六标段:路桥涵工程(田湾-青杨庙南、薛店北、吴村-田湾、胡村、吴村等)
七标段:机井工程(薛冢头镇南三郎庙的机井工程)
八标段:机井工程(吴村、田湾村、青杨庙东等3个村)
九标段:机井工程(薛店镇薛店北、张武楼、李庄、谢庄、胡村等5个村)
十标段:机井工程(薛店镇青杨庙西、青杨庙南、下宫、薛庄等4个村)
十一标段:机井工程(冢头镇小李庄、任刘庄等2个村)
十二标段:地埋管采购及铺设工程(冢头镇)
十三标段:地埋管采购及铺设工程(薛店镇)
十四标段:机井配套水泵采购及安装工程
十五标段:地埋线采购及铺设工程(冢头镇、薛店镇青杨庙东、青杨庙西、青杨庙南)
十六标段:地埋线采购及铺设工程(薛店镇薛店北村、谢庄村、李庄村、吴村、胡村、田湾村、下宫村、薛庄村)
十七标段:变压器工程(薛店镇薛店北村、谢庄村、李庄村、吴村、胡村、田湾村、青杨庙西、青杨庙南)
十八标段:变压器工程(冢头镇、薛店镇青杨庙东、下宫村、薛庄村)
十九标段: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郏县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包括设备、施工及安装过程中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标段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014年至今具有一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投标单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政府网站的中标公示网络打印页及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合格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无在建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标时提供)。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资料员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管理体系认证(在http://cx.cnca.cn/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可查询,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截图)
3.6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投标人2014年8月1日至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自行承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标段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014年至今具有一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投标单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政府网站的中标公示网络打印页及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合格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无在建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标时提供)。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资料员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管理体系认证(在http://cx.cnca.cn/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可查询,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截图)
3.6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投标人2014年8月1日至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自行承诺)。
3.8 如果投标人非制造商,须提供所投标段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单项授权,且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设备是指:潜水泵、地埋管、地埋线、变压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014年至今具有一个已完成的监理类似业绩(投标单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政府指定网站的中标公示网络打印页及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合格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3.2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标时提供)。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投标人2014年8月1日至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自行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投标人仅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9月 6日至2017年9月12日。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注:1、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随时核查;如有虚假取消投标人的报名资格,其他一切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1日10时00分,
地点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大厅西门进7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郏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郏县龙山街道办事处行政路87号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138375893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东区1号楼单元301室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1378182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