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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光山县杏山提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浏览量:2121  发布时间:2017/9/5 16:21:00

1  招标条件

信阳市光山县杏山提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由河南省水利厅、财政厅以豫水农 [2017]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光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科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信阳市光山县杏山提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渠道整修疏浚18.626km,渠道衬砌2.603km及配套渠系建筑物119座。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监理标和1个施工标。

(1)监理标(合同编号:XSGQ -JS/JL-01):承担光山县杏山提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工程全部建设监理任务。

(2)施工标(合同编号:XSGQ -JS/SG-01):主要内容为:渠道整治疏浚工程、衬砌工程以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具体招标范围、工期及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2.3计划工期:

监理标拟定服务期为26个月(含保修期12月)。

施工标拟定工期:14个月。

2.4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监理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4)2014年9月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以签订合同为准);(5)财务状况良好。

3.1.2 施工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2014年9月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签订合同为准);(6)财务状况良好。

3.2申请企业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工程业绩、良好行为等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3.3申请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标)、项目经理(施工标)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由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持合法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以及本公告第3项“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附材料清单按顺序排列并用A4纸装订成册),于2017年 9月5日~2017年9月1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贰仟元(¥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上午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文件接收处。

5.3 逾期送达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规定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安排。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376-85995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科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71368        传真:  0371-6557151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五路39号

 

行政监督机构:光山县水利局

电话:0376-887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