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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长兴路、新城路、新苑路工程交通设施施工(二、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1569  发布时间:2017/9/5 16:26:0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郑州市长兴路、新城路、新苑路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文员会以 郑发改城市【2011】187号、郑发改城市【2013】1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

2.2.       招标范围:郑州市长兴路、新城路、新苑路工程交通设施的施工及售后维护(包含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信号灯等内容);

2.3.       项目规模:

长兴路:自新龙路至滨河路,,桩号为:K0+000—K1+310,全长1258.18m,红线宽45m,设计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50KM/h;

新城路:自天河路至文化路,桩号为:K0+000—K2+882.85,全长2882.85m,红线宽30m,设计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

新苑路:自丰硕南街至东风渠滨河路,桩号为:K0+000—K3+560.519,全长3560.519m,红线宽35m,设计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50KM/h;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本次仅对第二、四标段进行招标,

第二标段:长兴路、新城路交通信号灯系统、监控系统

第四标段:新苑路交通信号灯系统、监控系统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多个标段报名,但最多允许中标一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报名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报名企业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设施项目专业承包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市政或公路等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所使用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灯具应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

3.5.  2014年1月1日以来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8.  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

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9.  企业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且需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10.  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307室报名;

4.1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务合同、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职称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7)提供有效的公司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

(8)企业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9)企业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且

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4.2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材

料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4.3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

许可证需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冰心

电    话:0371-676521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宁菲、王鹏勇、路登高            

电  话:0371-68850950

 

 

2017年 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