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公安局的委托,就该局警用电动汽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潢川县公安局警用电动汽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潢询采[2017]009号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警用电动汽车三辆,共1个标段,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2、预算金额:42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已落实。
4、质量要求:合格。
5、交货期:10日历天。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评标时,需提交原件进行审验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查询截图。若查证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则被取消投标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出具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以及与此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评标时,超过2个月的告知函,认定为无效),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证实未被列为失信人,上述人员上有任何一类人员被列为失信人,就拒绝其报名或接受其投标文件。评标时,需提交原件进行审验及网上查询截图,如查证结果与告知函不一致的,则被取消投标资格。
②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注册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有验证码(或防伪码),评标时,需提交原件及在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的业务报备截图。若不能提供或评标结束后经查证为虚假审计报告的,将认定为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取消投标人资格。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查阅营业执照以及相关材料,判定所投产品是否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询价小组评定,如果不符合经营范围,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
②有不少于2人的专业技术人员为该项目服务,投供专业技术人员与投标产品相关(是否相关由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职称证明文件、证书。评标时,需提交原件进行审验。
③投标人需提供为项目服务的不少于2人的相关技术人员(与该款第②项人员一致)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证明,投标当年度为上述技术人员缴交的社会保障记录,提供的资料能够明确反映上述人员名单。评标时,需提交原件进行审验。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的,需委托本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投标,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工资发放证明、劳动合同、当年社保缴费证明,能够明确反映代理人姓名;评标时,需提交原件进行审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缴交养老保险、缴纳税收的证明。评标时,需提供原件进行审验。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公告之后,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评标时,需提交原件进行审验。
(6)投标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B/T 31498-2015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完成车辆正面及侧面碰撞试验,并提供电动车正面及侧面碰撞试验检验报告原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电动车整车性能检验报告(检验内容需含动力性能、能耗、操纵稳定性等方面),并提供整车检验报告原件。
③投标产品须具有生产(或制造)许可证或者生产登记批准书,生产厂家须通过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9001质量体系认证及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④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相应的经营权限,需要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评标时,需提交授权书原件进行审验。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评标时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审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提交资料及要求:
(一)报名手续
1、投标委托书,载明委托授权范围,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4、第一条“报名资质”中第(1)~(7)项(含各分项)要求提供的各类资质证件、文件材料的复印件1套,分别加盖投标人公章。具体有: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查询截图;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以及与此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告知函网上查询截图;3)财务审计报告及在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的业务报备截图;4)服务本项目技术人员与投标产品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职称证明文件、证书、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证明、投标当年度为上述技术人员缴交的社会保障记录,提供的资料能够明确反映上述人员名单;5)投标当年近3个月连续缴交养老保险、缴纳税收的证明;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7)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B/T 31498-2015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完成车辆正面及侧面碰撞试验,并提供电动车正面及侧面碰撞试验检验报告原件。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电动车整车性能检验报告(检验内容需含动力性能、能耗、操纵稳定性等方面),并提供整车检验报告原件;8)投标产品生产(或制造)许可证或者生产登记批准书,生产厂家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9001质量体系认证及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相应的经营权限,需要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限制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个或2家以上的企业,不得同时报名投标。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之间,以及同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之间不得同时报名。
3.禁止委托代理人同时代理2家或2家以上公司进行报名投标。
4.与代理机构有关联或其法定代表、主要经营管理人、委托代理人与代理机构负责人、该招标项目的工作人员有民法意义上的近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的关系的,不得报名参与投标。
5.相关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之间,有民法意义上的近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的关系的,不得报名参与投标。
6. 政府采购的竞争是指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的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生产制造商之间的竞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按报名先后顺序只接受一家供应商询价。
7.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的其他有关不能参与投标报名的情况,或其他不得同时在同一标段参与报名投标的情况。
8、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变造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如被查实,尚未评标或正在评标的,取消该投标人参与资格;评标已经结束的,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已经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将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终止,并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同时将其情况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通报,按规定进行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六、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及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9月 5日至2017年 9月 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止;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现场购买;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费售价:人民币600元/份,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七、询价文件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7年 9月 18日 10时 00分
询价文件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询价有关信息
询价时间:同询价文件接受截止时间
询价地点:同询价文件接收地点
九、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潢川县公安局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5237671797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5楼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569780433 0371-56788119
监督机构: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5528602
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