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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教育局“2017、2018年教师周转宿舍专项工程设计、图审和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浏览量:1617  发布时间:2017/9/5 15:25:00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教育局委托,就偃师市教育局“2017、2018年教师周转宿舍专项工程设计、图审和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偃师市教育局“2017、2018年教师周转宿舍专项工程设计、图审和检测”项目;偃公采〔2017〕066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17]110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标段:设计费9元/平方米;2标段:图纸审查费3万元;3标段:检测费15万元。超过本预算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偃师市教育局“2017、2018年教师周转宿舍专项工程设计、图审和检测”项目,规划18栋429套教师周转宿舍,覆盖府店、大口、缑氏、顾县、山化、邙岭、翟镇镇7个乡镇。2017年拟建229套,8015平方米。2018年拟建200套,7000平方米。

该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1标段: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日历天),服务至本工程项目验收结束,质量要求为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标段: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服务期为采购人要求期限,质量要求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施工图文件审查规定及国家技术标准。

3标段:对该项目已完工的工程内容按照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材料试验,检测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混凝土抗压强度、砌体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构件截面尺寸、钢筋间距,并提交检测报告,服务期为采购人要求期限,质量要求为检测成果及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否)    采购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产品/服务(支持)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6.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资质要求:

1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图纸审查机构二类及以上资质证书(审查业务范围须包括房屋建筑)。

3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类(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检测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3供应商在开标日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前供应商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6.4供应商信誉良好,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5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6.6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附楼)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1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016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016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016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17年9月20日下午14:30分。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附楼)。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偃师市)》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偃师市教育局

地  址:偃师市兴隆街39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9-6772909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

联系人:秦毅

电  话:0379-60168156

邮  箱:lyzf0379@163.com

十五、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