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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人民检察院2016、2017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购置检察业务常规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浏览量:2948  发布时间:2017/9/5 11:53: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阳县人民检察院2016、2017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购置检察业务常规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为原阳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检察院2016、2017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购置检察业务常规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原交采2017GB59号;

 2.3采购内容、标段划分及预算价: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碎纸机、智能会议系统一批,采购预算价为26.79万元;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商也可以是经销商;

 3.7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

 3.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且在有效期内);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4.1、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 8:30~12:00,15:0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工本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4.3、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http://www.xxggzy.cn/,进入“新版网站入口”,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6日9时00分

 5.2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评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说明

   6.1、本项目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    6.2、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先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步骤请参见“新版网站入口”易游网页版重要通知栏目内“网上报名须知”。    6.3、供应商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作请进入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七、发布公告的媒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八、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50373387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A座28层

 联系人:赖博文

 电  话:0371—56505021 1773717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