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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豫剧一团迁建项目(香玉剧院建设工程)临时用电竞争性谈判

浏览量:1790  发布时间:2017/9/5 13:14:00
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豫剧一团迁建项目(香玉剧院建设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2)912号、豫发改设计(2016)15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政府财政拨款。采购人为河南豫剧院,招标代理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临时用电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郑东新区白沙组团内金光路与郑信路交叉口东北角。 2.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6680平方米,其中新建剧场地上4层建筑面积8413.93平方米,综合业用房地上5层建筑面积4264.4平方米,地下室一层4001.67平方米(其中地下人防建筑面积3123.19平方米)。 2.3 预算金额:45.6万元; 2.4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临时用电施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计划工期:15日历天(工程完工之日起7日历天内通电运行) 2.7 标段划分:拟划分为1个标段; 3.资格条件 3.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备国家电力监管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许可证》的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企业近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3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项目投标、施工期间,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未完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 3.4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承担过10KV及以上的电力施工项目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信誉要求: 3.5.1 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响应人自行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2 响应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截图复印件附在申请文件中(查询结果为无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 3.5.3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结果显示为无行贿犯罪); 3.6 其他要求: 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何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及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902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业绩证明(合同)、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等。 以上资料除标注复印件的,其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4.3 竞争新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含施工图),售后不退。 5.文件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8日上午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楼1603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豫剧院 地 址:郑州市优胜北路1号 联 系 人:董继武 联系方式:56973008、18339207777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 系 人: 宋蔚莎 卢宗阳 电 话: 0371-63911057 河南豫剧院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