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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真阳镇吴湾棚户区改造联接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864  发布时间:2017/9/5 10:25:00
招标编号:ZYXJSGC-2017-58 1. 招标条件 正阳县真阳镇吴湾棚户区改造联接设施项目已由驻发改城镇【2017】11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和申请上级资金扶持解决,招标人为正阳县青蚨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 建设地点:正阳县境内。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投标质量:合格。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本项目评标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3. 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近三年类似业绩。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及没有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报名程序、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5 日至2017年 9 月 11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4.2 将企业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的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等的复印件,与填写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一起密封装订到一个包装内,封面上注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投到另一个保密箱里(行贿犯罪查询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 投标企业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有证书、证明及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投标人应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账、汇款至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持到账凭证到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河南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5090 7001 1000 00060-0001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7年 9 月 26 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正阳县真阳镇吴湾棚户区改造联接设施项目投标保证金”。 退还时,授权委托人持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9 月 28 日09时30分, 地点: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正阳县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阳县青蚨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59380915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5890805670 2017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