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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道路黄闪灯及路口指示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2026  发布时间:2017/9/5 9:40:00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民权县道路黄闪灯及路口指示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总投资约为40万元,采购人为民权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正国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民权县道路黄闪灯及路口指示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2、采购编号:民财采购[2017]66号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采购范围: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

3.3为保证黄闪灯质量,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投标产品样品;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文件中。

3.5具有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商丘市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开具日期在发布公告之后);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名须知:

1、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4)信誉证明材料;(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相关资料审验原件(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复印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2、报名时间:2017年 9 月 5 日至2017年 9  月  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29号天一大厦B座2101室。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文件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权县公安局

联系人:邢警官

电  话:136086448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正国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371--55698792

 

                                           2017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