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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关于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校园直饮水机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浏览量:3101  发布时间:2017/9/4 18:42:00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委托,已于2017年8月1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采购编号:洛龙集采【2017】071,现对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公告变更内容:

原内容:招标文件第四页16条;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年9月12日17:00分前(以到账时间、到账金额为准)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年9月21日17:00分前(以到账时间、到账金额为准)

原内容:招标文件第五页25条开标时间2017年9月14日9时30分。

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午9时30分。

原评标标准和方法现变更为:

评标标准和方法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3、审核投标人的资格。投标报价超过业主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4、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因素和所占权重为: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评标因素

投标

报价

节能环保政策

技术参数、技术性能

业绩及信誉

权威安全认证

售后服务承诺及配件

样品

演示

综合评价

合计

权重

30

2

30

10

6

8

10

4

100

(1)投标报价(30分):

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

价格扣除: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微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所投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所投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报价=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注: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所投中小微(监狱)企业产品报价合计×6%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基准价=符合所有参数的投标商的最低报价

(2)节能环保政策(2分)

a、节能产品:所投货物有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加1分,(以提供标明所投产品位置的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为依据)。

b、环境标志产品:所投货物有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加1分(以提供标明所报产品位置的财政部、环保部公布的现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为依据)。

(3)技术参数、技术性能(30分):

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性能说明真实、详尽、合理得20分,招标要求加粗字部分(1)、(2)要求为基本参数,不满足按无效标处理。样品得零分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得零分。供应商提供货物加★部分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加2分,最多加10分(评标委员会集体认为有效的)。

(4)业绩及信誉(10分):

a、设备厂家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是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业绩,每有1项得2分,最多得4分。(政府采购项目,每个合同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官方网站链接、截图、供货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评标时审验原件,具体内容与官方网站公告内容一致的业绩才能被认定为有效业绩,弄虚作假者及网上查不到链接、网站截图者按废标处理。)

b、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CQC产品认证证书”, 省级检测部门出具的反渗透净化装置水质检验报告,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提供网上查询链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取得。)

(5)权威安全认证(6分)(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网上查询链接或电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取得)

提供内胆、出水嘴、加热管食品接触CQC标志认证实验报告,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6)售后服务承诺及配件(8分)

a、质保期时间长短,及质保内,外的内容,标准及承诺,(0-2分)。

b、问题响应时间,承诺解决时间及具体方案,(0-1分)。

c、备品备件的品牌,质量,价格,优惠力度(0-2分)。

d、除常规服务外提供的实质性的优惠,(0-3分)。

(7)样品演示(10分),采用倒扣评分法,扣完为止。

a、机器左,右侧板各为整体一块,上,中,下宽度一致,顶板宽度与侧板一致,否则扣2分。

b、顶部玻璃钢面板为整体一块,高,厚度符合参数要求,长度与机器一致,面板标识不能采用表面印刷粘贴,面板与机器结合要美观,牢固,缝隙均匀,否则扣2分。

c、连接处不打磨光滑,裂缝,脱焊,每一处扣1分,最多扣3分。

d、电线,电器部份安装零乱,保护不到位,存在隐患扣2分。

e、过滤系统耗材品质存在饮水安全的(需提供相关耗材的检测报告证明),扣3分。

f、样品材质和厚度低于参数要求的每一种扣5分。

g、远程监控功能辩识不明显的扣2分。

(8)综合评价(4分)

依据投标单位所承诺的优惠条件、样品演示、产品本身技术性能及文件编制情况,综合评比后进行打分1-4分

5、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得分情况,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后得分。评标委员会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二名为拟中标单位。

24、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4.1评标前后可视情况必要时根据需要可安排最终用户代表、投标双方作技术和商务交流。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投标人进行询问,请各投标人予以答复。重要或复杂问题回答后,须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回答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情节严重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4.3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投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24.4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1352592278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7703889996             18103798807

邮    箱:18103798807@163.com

注:此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应,其他内容均不更改 。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