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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首阳新区府佐路南延新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566  发布时间:2017/9/5 7:57:00

偃师市首阳新区府佐路南延新建工程监理项目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偃师市首阳新区府佐路南延新建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首阳新区府佐路南延新建工程监理项目

2.2项目概况:该道路设计长度808.356米,红线宽度36米

2.3招标编号:偃公建[2017]037-2   

2.4项目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

2.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

2.7工期要求:1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级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拟派总监须为本单位员工,应提供2016年8月以来两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6)投标企业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7年09月05日至2017年0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4.3、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应为本公司职工(应提供2016年8月以来两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者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4)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无在建承诺书及社保查询证明(应提供2016年8月以来两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5)投标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

备注:

(1)、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且真实有效,复印件应清晰可辨。潜在投标人已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需有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上述所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通过的单位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5.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10月9日上午时9 : 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与祥和巷交叉口东

联 系 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666557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10号楼1单元3302室

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132715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