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YDHB【2017】1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民美居(张庄、大峪社区)红事会建设项目已经 鹿政[2017]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鹿楼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惠民美居(张庄、大峪社区)红事会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鹤壁市境内(鹤壁市鹿楼乡寺湾社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招标规模:张庄红事会建筑面积1111.48㎡,大峪红事会建筑面积974.46㎡;项目投资约:270万元: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所示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工期 :180日历天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资料);
3.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不低于本项目金额的类似业绩至少1份(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5、须提供企业自2014年-2016年来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
3.6.1、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
3.6.2、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3.6.3、投标人应出具建设地点加盖公章的施工协调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4日 - 2017年9月11日在《鹤壁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工程量清单、附件三:图纸】。
5.2 招标控制价:
5.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4本次招标项目变更(如有)、延期(如有)等事项,投标人均可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查看相关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鹿楼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039265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2-562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