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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2017年为我区两家乡镇卫生院配备相关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886  发布时间:2017/9/4 18:05:00
郑州市惠济区2017年为我区两家乡镇卫生院配备相关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就郑州市惠济区2017年为我区两家乡镇卫生院配备相关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本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2017年为我区两家乡镇卫生院配备相关设备项目

1.2 招标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7)8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供货地点: 郑州市惠济区境内;

2.2 招标范围:医疗车2辆和便携式体检设备(含便携式彩超、12道心电图机、尿液分析仪、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套;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交货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5 质保期:整车质保一年

2.6采购预算价: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销售、医疗器械销售。

(2)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至少显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姓名(提供2017年度任意三个整月的缴纳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应为采购车辆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对授权经销商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3.3、供应商须具有相应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血细胞分析仪具有合格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的,投标人还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3.4、所投车辆须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范围内;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之日起,包含企业、法人、法人授权委托人)。

3.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四、报名有关事项:

    4.1、报名时间:2017年09月04日~2017年09月11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4.2、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层1606室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和上述3.1~3.7项要求的全部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前来报名。(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9月04日~2017年09月11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层1606室;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上午9:3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F楼

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0371-636396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田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976168、0371-63976198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16层1606室。

 

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