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泵站)工程 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郑发改设【2017】36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泵站)工程监理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泵站)工程监理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建设地点:郑州市境内
4、工程概况及规模: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泵站)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级泵站工程及7个景观分水口工程,圃田泽泵站提水流量为7m3/s,潮河泵站提水流量为4m3/s;干线连接管道工程,长度约4km,管径为DN2600mm,埋管管材为PCCP管,顶管管材为JPCCP;两级泵站及配套设施的供配电工程和信息化系统工程。
5、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含主要设备监造及保修期监理
6、安全要求: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8、本次招标内容标段划分及范围
监理标段: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泵站)工程监理,投资约200万元。
招标范围为: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泵站)工程施工及安装全过程(包含泵站及景观分水口工程、相应干线管道工程、供配电工程、信息化系统工程、主要设备监造及保修期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工程监理企业。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职称,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并提供劳务合同,且所有参建的监理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以投标人出具承诺书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4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输水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委托监理合同)。
3.5项目总监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输水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委托监理合同)。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内容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
3.8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水利工程资质监理企业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3.11本次招标监理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的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泵站)工程监理(项目名称)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单位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须加盖单位公章的都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为准。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中标后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
(6)联合体牵头单位中标后监理工作内容
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标后监理工作内容
2.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
3.本协议书一式三份,投标报名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12其他要求
3.12.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9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2、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4)项目总监身份证、岗位证、职称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5)、所有参建监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6)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7)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证明(符合本公告的规定);(8)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信用中国”公示打印页;(10)联合体协议书;(11)投标人应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打印页。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不接受活页装订。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中机工程大厦9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郑州市水务局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杜先生
电 话: 0371-55359075 0371-55359065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东方鼎盛A座1210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838373749
邮箱:chuangdazb@163.com
地址: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9楼
监督部门:郑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1-67721961
邮 箱:ZZJSGLC@163.com
备物设备开标、、功能或其它内容优于招标人要求的不视作负偏离,但地 址:郑州市颖河路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