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城市环境整治与环卫设施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偃师市城市环境整治与环卫设施规划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城市环境整治与环卫设施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偃公采〔2017〕075号
代理机构项目编号:JZDLY-DL-20171235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环境整治与环卫设施规划编制项目,规划范围是伊河以北、邙岭山脚以南、汉魏故城遗址以东、规划东环路以西的集中城市建设用地区域,含老城、首阳山、岳滩三个城区组团,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48.4平方公里。主要包含市容整治方面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规划编制工作。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30万元
5.编制周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并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拟派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不少于4名,并具有注册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7.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附楼)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2、报名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如“三证合一”,则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三证合一”,则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6)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均原件);
(8)拟派项目主要设计人员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均原件);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0)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注: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复印件按相应的顺序装订成册,由采购人留存备查。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单位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事项
磋商时间:2017年9月18日下午14时30分
磋商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
联系人:庆科长
电 话:0379-67712018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奥林商务1109室
联系人:蒋女士
电 话:0379-80873637
邮 箱:jianzhidaly@163.com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