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植物园及兴隆东街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偃师市植物园及兴隆东街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植物园及兴隆东街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偃公采〔2017〕076号
代理机构项目编号:JZDLY-DL-20171077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采购内容:偃师市城市管理局购置两台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垂直压缩式)
3.预算资金:84万元
4.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6.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合格
三、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卫、环保设备);
3.投标人须是所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
4.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包含授权代理人)及近3个月完税证明;
5.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7.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4日。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附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均原件);(适用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5)近3个月社保证明(包含授权代理人)及近3个月完税证明(均原件);
(6)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注: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一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复印件装订成册,资料由采购人留存备查。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事项
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
联系人:庆科长
电 话:0379-67712018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奥林商务1109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9-80873637
邮 箱:jianzhidaly@163.com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