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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污水处理厂青谷堆社区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3208  发布时间:2017/9/4 17:09:00

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污水处理厂青谷堆社区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中牟政财公开-2017-08-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污水处理厂青谷堆社区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中牟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污水处理厂青谷堆社区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项目基础建设,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污水处理厂青谷堆社区污水处理厂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   2.3 采购编号:中牟政财公开-2017-08-47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一标段

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污水处理厂青谷堆社区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项目基础建设

施工图纸及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

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污水处理厂青谷堆社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

施工图纸及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一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誉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业绩要求:2014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 (注册或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二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誉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业绩要求:2014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其他要求: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测试报告或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 (注册或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一、二标段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相关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依照高检会[2015]3号文件于开标前到投标人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行、委托代理人贿犯罪档案查询。

   3.6 投标人应依照财库[2016]125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 投标报名

4.1 一、二标段持下列资料现场报名: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4.1.2(三证合一的按三证合一执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

   4.1.3项目经理本人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以个人单页为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1.4技术负责人本人持职称证、劳动合同、近一年社保证明(以个人单页为准);

    4.1.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4.1.6 被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以个人单页为准);

   4.1.7 企业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报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

   4.1.8投标人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1.9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1.10投标人近6个月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1.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12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网页查询截图(cx.cnca.cn);

   4.1.13二标段:生产厂家投标需携带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测试报告或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代理商投标需携带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测试报告或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查原件留复印件,按顺序胶状成册,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见。

   4.3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09月04日至2017年09月0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

    4.4 投标报名地点:郑州市东风南路与祥盛街绿地原盛国际2号楼2单元12A层312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地点:同报名地点。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9月04日至2017年09月0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

  5.3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 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七里河南路东湖宾馆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0371-62222868   代理机构: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晨   电话: 13137177273  

 

2017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