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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3498  发布时间:2017/9/4 17:12:00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委托,就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郑州GTXH-2017-212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标段

设备名称

质量层次

数量(套)

一标段

毫米波治疗仪

国产

1

二标段

脑电仿生电刺激仪

国产

2

三标段

超短波治疗仪

原装进口

1

四标段

微波治疗仪

国产

1

五标段

红光治疗仪

国产

1

六标段

空气压力循环治疗仪

国产

3

七标段

空气消毒净化屏

进口品牌

1

项目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

2.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4.如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需提供注册证及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国内一级代理商公章,如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则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需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6.投标人为非制造生产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或区域代理针对该项目所出具的授权书(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两家及以上的授权文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携带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明、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如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9月4日~2017年09月11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8:00时(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4号大方商务303室,丰产路经七路向东100米)。

4.招标文件售价:300/标段,现场购买售后不退。文件费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缴至以下账户,且应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所投标段等相关信息。

     户  名: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市花园支行(或中国银行郑州市丰产西路支行)

     账  号:2520 1850 4936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国际广场3号楼B座10层26号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9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国际广场3号楼B座10层26号

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七、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60609623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文件联系人: 胡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135489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4号大方商务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 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