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站网管理所院内室外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站网管理所院内室外工程,采购人为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谈判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站网管理所院内室外工程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约为22.8万元。
2.3 采购范围: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质量:合格
2.5 工期:6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承诺书,须有项目经理和法人亲笔签字)。
3.4 供应商2016年1月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市政道路或广场的类似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未验收的,由建设单位出具已完工证明。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6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供应商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供应商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打印页加盖公章及查询途径,提供2017年1月-2017年6月的,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但在系统恢复正常后采购人仍保留可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力)。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四. 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
2、领取地点: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院4楼)。
3、领取须知: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携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
4、4、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院4楼)。
5、谈判文件售价:现场出售,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院4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5-7670860/1509385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