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栾川县洛栾高速下站口山体亮化字体制作安装项目经栾招投标办[2016]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市政园林局的委托,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栾川县洛栾高速下站口山体亮化字体制作安装项目
2.2招标编号:LCCG2017-08-9738
2.3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高速下站口“奇境栾川,自然不同”发光字体制作安装,每个字体长12.8米、宽12.8米,祥云为长12.8米、宽2米,总高度为24.8米,基础为钢筋混凝土桩基础,主钢架采用80*80*10毫米镀锌角钢,辅助钢架采用40*40*5毫米镀锌角钢,发光字字体采用1.5毫米镀锌钢板,发光字光源采用0.2瓦/颗防水LED光源。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建安施工内容
2.5预算金额:约317.23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 期:90天
2.8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安全、技术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表);
3.3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都需到现场,提供2015年7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社保现场查询)。
3.4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2015年1月以来2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6提供2017年1月-6月其中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原件;
3.7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借企业资质进行投标。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七里坪联通公司向南300米)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报名时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本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七里坪联通公司向南300米)。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和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栾川县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3949269899
联系地址:栾川县城
招标代理公司: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9-66654985
联系地址:栾川县七里坪联通公司南300米
栾川县市政园林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