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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比选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浏览量:1864  发布时间:2017/9/4 10:53:00

林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比选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林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就林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比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申请参加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林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比选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范围:为保证土地供应工作的顺利进展,保证土地估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选取3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从事林州市辖区土地估价业务。

三、报名条件:

1.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土地评估中介结构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须具有土地评估执业资格,取得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或河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10年以上土地估价工作经历且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以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为准),派驻土地估价师均须提供2016年8月1日以来连续1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参保管理专用章)及缴费票据;

    3.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原件开标时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以分公司名义参选的土地评估机构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土地评估中介结构,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下午17时,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报名。  2.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09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成翔电气)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1.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投标将被拒绝,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 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3.如报名的评估机构少于三家,则重新发布比选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5637263518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18637298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