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7]N16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豫郑高新房地【2016】023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新银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科城G03-01地块(S2商业、幼儿园)项目
招标编号:HNZB[2017]N169号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北、月桂路东。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不小于177818.46万元,总建筑面积约620238.89平方米,本次招标S2商业部分建筑面积1635平方米,幼儿园3253.60平方米。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工程施工,第二标段为工程监理。
2.6招标范围:第一标段范围为金科城G03-01地块(S2商业、幼儿园)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范围为金科城G03-01地块(S2商业、幼儿园)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工作。
2.7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1.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 开具时间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1.7、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8、提供企业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9、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4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2.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委托人; 开具时间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2.6、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2.7、提供企业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2.8、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被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
3.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4日至2017年09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三楼304房间)。
联系人:闫先生,联系电话:0371-6117 5296。
4.2、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1)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一标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 项目经理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第一标段)、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一标段)、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已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第一标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第二标段)、被授权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劳动合同和已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第二标段);
(4) 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 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6)第一标段资格要求中3.1.7、3.1.8、3.1.9项要求的书面材料或第二标段资格要求中3.2.6、3.2.7、3.2.8项要求的书面材料。
上述资料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现场均需持原件报名,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以上次序整理装订成册,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报名的单位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4房间(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五十米路北的第一个院,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银科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老师
电 话:135 2371 7801
地 址:郑州高新开发区瑞达路96号科技创业广场1幢4层B410、41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阳、闫合涛 联系电话:0371-6117 1679、6117 5296
邮 箱:ZB6777@126.COM
地 址: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单位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银行账号:8898516010005452
财务电话:0371—6595 5702
日期:二〇一七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