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高清电子消化内镜系统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电子消化内镜系统项目一套,提供该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采购目录见附件。2、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0日历天内。
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本项目采购的设备;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唯一总代理商(全国总代)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需显示品牌型号;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以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开具的为准);
6、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09月04日--2017年09月0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投标报名处)
3.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提供)、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声明函;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需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中营业执照可直接提供盖章复印件)。
五、文件的获取
1.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报名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六、文件的递交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至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与宏达路交叉向西100米路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120322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邮政编码:450000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04日
附件
采购目录
序号
名称
数量
1
电子影像处理机
2台
2
电子胃镜
2条
3
电子肠镜
1条
4
电子支气管镜
1条
5
医用高清液晶监视器
2台
6
台车
2台
7
图文工作站
3台
8
清洗消毒设备(含纯水机)
2套
9
超声清洗机
1台
10
储镜柜(双开门)
1个
11
内镜送水装置
1套
12
内镜送气装置
1套
13
UPS
2台
14
异物钳
1把
15
热活检钳
1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