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桐柏凤凰100MW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是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垃圾)发电及其它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公司目前已签订新能源框架协议项目12个,开发容量2000MW,其中河南南阳桐柏凤凰风电场项目已核准通过,进入建设阶段。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总承包方。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河南桐柏凤凰100MW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GXTC-1731057
2.3 项目情况:
凤凰风电场位于河南南阳市桐柏县大河镇境内,场址海拔高度在300m至640m之间,场址面积约12.0平方公里。风电场距桐柏县公路里程约16.1km。场址南侧有G312国道、S206省道,场址东侧有S49高速,场址北侧有X002县道,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拟设计安装装机规模为100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拟以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贤能变电站。
2.4 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2.5 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凤凰风电场勘察设计,用于本风电场的所有设备(风机、塔筒除外)、材料采购;风电场、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所有土建、机电安装施工调试;用于本工程的所有临建设施施工;风电场的设备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各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以及本工程涉及的外部协调工作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勘察设计工作
风电场的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
2) 设备、材料采购(不含风机、塔筒)
风电场风机和塔筒两种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由发包人组织完成,承包人负责设备现场保管及临时搬运。除由发包人组织招标采购的风机、塔筒设备外,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为满足风电场并网运行的所有发电、变电、通信和控制设备材料及相应的备品备件、随机工器具的采购供货、验收、仓储保管、技术服务等均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
3) 施工及辅助工程
包括风电场、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电场道路施工,风电场土建施工、机电安装,35kV集电线路施工, 220kV升压站土建、机电安装施工等。还包括风电场、升压站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施工,工程竣工后临时设施的移交、拆除、恢复及土地复垦以及本工程涉及到的辅助工程:如临时道路、水源、电源等。
4) 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工程
5) 设备安装、联合调试及试运转
6) 升压站试运行及风机机组的240h试运行
7) 验收
负责组织开展各项验收工作,包括电力、质量、安全、消防、水土保持、环境监测等所有验收工作,并协助业主开展清洁能源项目的申报工作。
8) 外部协调
投标人应负责临时征占地手续办理,施工许可办理,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施工过程中接受地方安全、水保、环保、劳动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并负责协调工作。负责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环保、水保、消防)、投产发电协调工作,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工作,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负责工程验收、移交的相关协调工作。
9) 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处理
10) 其他
除以上项目外,确保凤凰风电场建成并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其他工程项目。
2.6 计划工期:18个月,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各项标准、规范;按最新版《风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土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95%以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98%以上,工程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工程优良级的标准要求,确保工程零缺陷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须通过ISO或等同系列管理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有三个及以上50MW风电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产业绩。(要求提合同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均未出现亏损情况;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发生过合同诉讼调解败诉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
7)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l 项目经理(或设计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具有参与过同类项目的经历。
l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具有参与过同类项目的经历。
l 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风电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l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均应有至少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8.投标人如果被列入河南省投资集团供应商黑名单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由检察机关(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且为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报名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 9月1日至2017年9月8日,每日9:00至11:30(北京时间),13:00至17:00(北京时间)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见第7条款)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3条款规定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报名,并同时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份,售后不退。
形式:现金或投标人基本帐户电汇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
银行帐号:4620 1010 0100 3153 44
5.2 报名通过的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6.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采网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内容及格式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完全一致。
6.3 电子与纸质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9:3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泓元大酒店五楼第一会议室。
6.4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原招采网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合欢街6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与政七街交叉口财源大厦A座12层
联 系 人:张镇、尚辽梦、马裕欣
联系电话:0371-65515767、60110677
邮箱:guoxinzhaobiao666@163.com
9.监督部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审部
监督电话:0371-69515150
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5638620
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