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巩义市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质更新)项目十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省巩义市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质更新)项目十六标段,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92,招标人为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省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巩义市鲁庄镇;
2.2建设内容:新打机井;潜水泵配套及安装;变压器配套及安装;地埋管及开挖、回填;建设出水口、阀门井、道路、防护林等;
2.3总投资:约1067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签订合同时间)以来企业及项目总监均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博学路湖心岛正商学府广场A座20楼2002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项目总监)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书面承诺、近三年度审计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半年完税凭证、近半年社会保障资金交纳专用收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证书等。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需按资格要求标准准备,复印件均须逐页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博学路湖心岛正商学府广场A座20楼20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09: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递交地点:巩义市佰金苑宾馆四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鲁庄镇 地址:郑州市博学路湖心岛正商学府广 场A座20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宋先生 高女士
电话:0371-56907660 电话:0371-69103877 15517533181
邮箱:hnyagl@126.com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