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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624  发布时间:2017/9/1 17:00:00
延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延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改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延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改建工程 2.2项目编号:SDFZXX20170830-015 2.3招标内容:丰庄、榆林、新安、塔铺农村信用社装饰工程。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2.5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內 2.6工 期:一、四标段:50日历天;二、三标段:4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 延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庄信用社装饰工程 二标段: 延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榆林信用社装饰工程 三标段: 延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安分社装饰工程 四标段: 延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塔铺分社装饰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含贰级)以上资质等级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6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证不在有效期内的须具有有效的继续教育合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1.7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止; 3.1.8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2份;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份(业绩不重复计算);(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 3.1.9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开具日期在项目招标报名期间)。 3.2.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 (1)无论投标人投报几个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2)无论投标人投报几个标段,只能投报同一个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3)若一个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按照投报标段先后顺序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月1日至2017年9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到新乡市新中大道与金穗大道交叉口向北50米华隆国际5号楼2单元15楼西户1502室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5.2?招标文件每标段2000元/份(含图纸清单),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73-7623479 地址:延津县人民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7073503578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合作大厦B座16楼 9、监督电话 延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纪检监察部:0373-762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