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东海大道工程(焦辉路—人民路)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1867 发布时间:2017/9/1 11:19:00
交易编号:焦公管办市政[2017]-01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焦作市东海大道工程(焦辉路—人民路) ,已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焦发改模拟[201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策性银行贷款+市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焦作市主城区东部,总体呈南北走向,北起焦辉路(现更名为G207),南至人民路。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道路全长8790米,红线宽度56米,双向八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山门河桥:桥梁全长100米,待王路跨线桥:桥梁全长60米)、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地点:焦作市主城区东部。
2.4招标范围:设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充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24个月。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合同金额 5 亿人民币及以上,内容包括桥和道路)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开标时须出示建设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5年及以上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开标时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与焦作市中原路工程(南山路—李河、南水北调干渠—人民路)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本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以来连续近一年社保证明。
3.5财务要求:2014年 1月1 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6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7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 9月1日至2017年 9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00时-11:30时,15:00时-17:30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现场报名: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填写好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报名登记表》(此表见附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到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受理窗口。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1厅(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2017年 9 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1厅(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6.4中标结果请登陆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龙源路
邮 编:4541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391-8796453
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宏业商务中心909室
邮 编:454100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91-3583396
电子信箱:hndsjz629@163.com
9.监督人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0391-3568791
河南省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1—3557018
2017年 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