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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东岭植物园廊亭亮化工程谈判公告

浏览量:1627  发布时间:2017/9/1 11:31:00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市政园林局委托,就栾川县东岭植物园廊亭亮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栾川县东岭植物园廊亭亮化工程

1.2 招标编号:2017-08-9705号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2 采购内容:东岭植物园廊亭亮化。

2.3 投资金额:约64.15万元。

2.4 工期:    30 日历天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并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3.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4、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3.5、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近一年的连续社保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 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谈判文件发售:2017年 9 月 1 日至2017年9 月 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栾川乡派出所西50米)。

    4.3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及安全合格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响应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4.4 招标文件2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 9月 12 日09时30分。

 5.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栾川乡派出所西50米)。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栾川网》上同时发布。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栾川县市政园林局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13838867338

地     址:栾川县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461058891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

 

 

2017年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