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3033 发布时间:2017/8/31 19:13:00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川汇区商品房购买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就周口市川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项目进行招标代理业务,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内容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周口市川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项目
2、采购编号:川采购【2017】191号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交房时间:2018年12月31号前交房
6、质量保证期:执行国家有关房屋质量保证规定
7、采购安置房标准要求:成品现房或期房房屋,房源必须具有50套以上150套以下(包含150套),单套建筑面积为60-144平方米
二、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纳税收和设备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4、拟投标的房源手续合法,房源所在项目具有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若正在施工的项目无需提供);
5、投标单位需提供购房地点位于沙河以北辖区范围内有成品现房或期房房屋2018年12月31日以前交房并达到入住条件的开发企业;
6、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8月 31 日—2017年9月 6 日(含公休及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在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一楼东南角报名及购买文件。
2、文件出售方式:纸质版,售后不退。
3、文件售价:¥1000 元/份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一下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商开发资质证书、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若正在施工的项目无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必须是投标单位拟投入房源的对应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四、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川汇区商品房购买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段方远
联系电话:13608419757
招标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七户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394-8103999
2017年8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