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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1632  发布时间:2017/8/31 18:27:00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监理(二次),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山川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监理(二次);

2、项目编号:卢采购公[2017]第311号;

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4、项目概况:卢氏县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治理总长为16.2km,本次招标的一期工程治理长度为5.2km(洛河干流洛4+200~洛9+400)。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5.2km,新建驳岸10.4km;新建2座拦水坝,形成2个人工湖;人工湖间形成人工湿地3处,总长度1.2km;回填主河槽两侧亲水平台及主河槽内跌水、固床潜坝等建筑物的建设;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等;

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

6、计划工期:施工期和质保期全过程监理。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工程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监造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总监岗位证书,并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四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一名为总监);

4、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总投资额在20000万以上的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显示总投资额需甲方出具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有水利企业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6、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1日至2017年 9 月 7 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总监岗位证书、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复印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函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6)企业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

(8)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注: ①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叁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

②另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备由招标人统一到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

3、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保证金汇入账号和账户:

户名: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0940 1001 1000 00011

行号:4025 0540 0012

开户银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7年 9 月22 日10时 30 分,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山川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3939863818

地    址:卢氏县中兴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楼

联系人(电话):何军(0398-2118368)  18697322255

电子信箱:DHGS8108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