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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公园廉政文化园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965  发布时间:2017/8/31 15:56:00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谐公园廉政文化园建设项目设计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封丘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谐公园廉政文化园建设项目设计;

2.2 项目编号:YHZB-2017455号

2.3 建设地点:封丘县城关镇;

2.4 预算金额:12.8万元。

2.5 建设内容:和谐公园东园廉政文化园建设项目设计。

2.6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和谐公园东园廉政文化园建设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供应商应具有类似项目设计或建设的业绩合同(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供应商须到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竞争性响应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进行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参加投标报名的代表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其他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业绩证明资料。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二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供应商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3 竞争性响应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接收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下午14:00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郑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封丘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封丘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837387349

地    址:封丘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5890644985

地    址:郑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