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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浏览量:1560  发布时间:2017/8/31 16:19:00
沈丘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丘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沈发改【2017】105号批复。招标人为沈丘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市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沈丘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通村四级公路31.5公里

2.3 总投资:约2055万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包括的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施工和保修期内监理

2.6 标段划分:  7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第一标段:刘院至水泥路2.92公里、鹿楼至水泥路2.15公里

第二标段:后西至顾冢1.7公里、前谷营至水泥路1.5公里、北关至水泥路1.5公里

第三标段:李庄至水泥路1.0公里、董湖至小学2.2公里、马楼至李楼营2公里

第四标段:张楼至水泥路2.5公里、庙山李至吕辛庄2.6公里、卢庄-闵庄1.0公里

第五标段:后湖至乡道2.0公里、王白庙--水泥路1.0公里、大吴庄至水泥路2.28公里

第六标段:南郭庄--水泥路2.6公里、X019至宋庄1.2公里、程营至胡营1.0公里

第七标段:监理标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2.8 本次资格预审不实行电子招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6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7标段申请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桥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依据沈丘县人民政府沈政办(2017)32号文投标企业中标后需在沈丘辖区内注册公司或设立独立核算分公司。

3.2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递交文件截止后,如资格预审申请人少于5(不含5家)家,资格预审将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6信用等级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3.7 申请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31 日至2017年 9 月 6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 31 日至 2017 年9月 6 日 17时前(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地点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本项目评标以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依据。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丘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地    址:沈丘县迎宾大道

 联 系 人:孙庆安

 电    话:13592268331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周口市东新区天明城6号楼

 联 系 人:刘齐

 电    话: 18236340945

8.监督人  

   监督部门:沈丘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394-5102098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