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GDZBP[2017]-1031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并委托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高集团平高电气客户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红外测温仪采购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HNGDZBP[2017]-1031
2.3招标范围: 红外测温仪2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1日起至2017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持“3 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至平顶山市开源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往东150米瑞旌苑东单元11楼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4.2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9:00整。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开源路平高宾馆二楼会议室。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电工装备制造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地址:平顶山市开源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往东150米瑞鑫苑东单元11楼
邮编:467000
电话:0375-7083808
电子邮件:hngdzbp@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郑州花园支行
账号:2637 3051 8753
收款人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