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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检验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量:3387  发布时间:2017/8/30 18:37:00

招标编号:JLZB—2017-46

 

1、招标条件

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检验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鹤发改投资[2017]126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市节能减排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检验楼总面积约8327.5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外墙、屋顶及外门窗进行节能改造;对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楼空调制冷系统采用分体式直流变频空调进行改造。    

    2.2建设地点:淇滨区九州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2.3资金来源:市节能减排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

    2.4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327.54平方米

2.5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周期: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有其它在施监理项目,项目总监必须出具在本单位连续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3.3企业2014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本项目投资规模类似项目业绩最少一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

3.4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涵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投标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包含公告发出之日)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情况,存在此情况的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6年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共设一个标段。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8月31日 - 2017 年9月6日在《鹤壁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否则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开标截止 10 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裴先生 许先生

电  话:0392—3331001

 

招标代理: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冯女士

电    话: 0392-6855788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