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新野县公安局警采通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新野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野县公安局警采通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YGGZY-2017-198
三、主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工作站(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四、项目预算价:19万元
五、竞争性谈判公告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1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30~17:30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9月 7日 上午9:20-9:45
(2)递交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7 日 上午9:45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9月 7日 上午9:45
(2)开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十、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3、供应商具备良好的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证的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5、6、7月)任意一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凭证;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
6、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警采通软件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及社保凭证;无重大违法纪录声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警采通软件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野县公安局
地 址:新野县政府路88号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13937748486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6626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