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新野县公安局反恐检查站X光机采购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新野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野县公安局反恐检查站X光机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XYGGZY-2017-162
三、主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X光机一台(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四、项目预算价:16万元
五、询价公告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1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30~17:30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9月 7 日 上午9:10-9:30
(2)递交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 7 日 上午9:30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9月 7 日 上午9:30
(2)开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十、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警用装备或设备的项目内容;
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投标人需提供由公安部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和投标人公章,中标后,投标人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核查,不能提供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4、供应商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公安部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和投标人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野县公安局
地 址:新野县政府路88号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0377-66222611-35063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6626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